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产品认证>>标准换版通知

关于商用及车载微波炉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执行新版规则要求和业务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3 15:58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访问次数:80

各相关企业:

CQC12-448197-2009 《商用及车载微波炉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以下简称“新版规则”)已于近日进行第三次修订,并自通知发布即日起实施,替代旧版规则。“商用微波炉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业务”变更为“商用及车载微波炉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业务”。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 适用新版规则的产品类别

序号

认证类别

及名称

依据标准

评价规则

产品类型

1

009011

商用微波炉、车载微波炉

GB4706.1-2005、GB4706.90-2014

CQC12-448197-2009

电气安全结构类型(防触电保护类型、防水结构类型、电源线的连接方式)、电源种类(单相、三相)、控制方式(机械控制式、电子控制式)、高压电路形式(工频方式、变频方式)

GB4706.1-2005、GB4706.21-2008

CQC12-448197-2009

型式(单微波型、组合型)、开门方式(垂直铰链门、水平铰链门)、结构(防触电保护结构类型、防水结构类型、电源连接方式等)、控制方式(机械式、电子式)和额定容积均相同的可划分为同一申请单元;②辅助的电加热元件(金属铠装电热元件、非金属铠装电热元件、电热膜或类似膜状电热元件加热、红外线或类似特性电热元件、其他电热元件)、高压电路形式(带或不带高压变压器)

二、 执行新版规则的要求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规则申请认证。

2、 旧版规则认证证书无需转换。

3、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标准版本进行。

三、 咨询联系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CQC产品认证二部开始受理新版标准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二部工程师联络:

1、 华中、华南和西南等区域:林朝熠 010-83886339、李继超010-83886387、胡继楠010-83886295。

2、 华东、华北和境外等区域:郎延松 010-83886294、孙琳0571-8890367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 8月15日


版权所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2241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034号

网站访问量:

全部业务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