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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认证联盟产品申请及证书转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16:05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访问次数: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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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机动车认证联盟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QC)现就机动车认证联盟产品申请及证书转换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机动车认证联盟产品包括:汽车安全带、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后视镜、摩托车后视镜、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内饰件、汽车燃油箱、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制动软管、机动车用喇叭、机动车回复反射器和汽车安全玻璃。

二、认证申请及证书转换

1、 2024年7月1日起,CQC对上述范围内产品依据机动车认证联盟认证实施规则进行认证并颁发证书。

2、 对于已获得CQC自愿性认证证书,对已获证组织可采取变更、到期换证、获证后监督等自然过渡的方式自愿进行证书转换。

3、 对于全新产品申请认证时,认证委托人通过CQC认证业务系统(www.cqc.com.cn)提交认证委托。在机动车联盟认证证书颁发后,CQC按照机动车认证联盟互认要求将证书信息报送至机动车认证联盟系统(www.cav-online.com.cn)进行备案。

4、 机构间证书转换时,认证委托人需提交已获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最近一次工厂检查/监督报告、联盟认证规则中要求的其它认证委托材料,直接完成机构间证书转换。

三、 获证后监督

1. 对有多种模式证书存在的生产企业,工厂检查过程中,同种产品的工厂检查记录、工厂检查报告等文件只编写1次,机动车认证联盟产品证书视同原自愿认证类别工厂检查文件,不再重复记录。

2. 获证后监督过程中,按照认证产品制定监督方案,不叠加收取认证年金。

四、联系方式

产品三部:郑策(零部件) 010-83886430

姜萍(玻 璃) 010-83886434

禹营           010-83886435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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