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机厂采购的获证关键件的证书信息发生变更,工厂检查时的具体处置要求如下:
1、 如关键件已获得认证证书,关键件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参数未发生变化,证书号也未变化,其生产者或者生产者名称变化,检查组不开具不符合项,在工厂检查报告的附加说明页中说明。
2、 如关键件已获得认证证书,关键件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参数未发生变化,证书号发生变化、其生产者或生产企业没有变化,检查组不开具不符合项,在工厂检查报告的附加说明页中说明。
3、 对于上述两种情况,整机企业应在对获证产品做其他变更时,将关键件的相关信息一并进行变更。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工厂检查部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