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小型熔断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GB/T9364.2-2018《小型熔断器 第2部分:管状熔断体》、GB/T9364.3-2018《小型熔断器 第3部分:超小型熔断体》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并将于2018年12月1日实施,新版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GB/T9364.2-1997、GB/T9364.3-1997(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国家认监委公告2012年第4号《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以及TC07器具附件技术专家组发布的《关于GB/T9364.2、GB/T9364.3小型熔断器新版标准实施换版的决议》(TC07-2018-01),现将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8年12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过程中采用自然过渡的方式(如,产品变更、CCC认证证书到期换证等)对有关证书进行转换。
三、对已获得CQC认证的产品,在进行CCC认证时,承认CQC认证的检测结果。
四、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依据有效CCC认证证书列明的标准版本实施。
五、本公告中对小型熔断器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六、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市场监管总局认证司和我中心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七、联系方式:
产品认证四部 010-83886921
附件2+关于GBT9364.2GBT9364.3小型熔断器新版标准实施换版的决议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8年11月13日